福建中實招標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糧食局委托,就第5批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jiān)測能力建設項目儀器設備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一、 招標項目情況
1.1 項目名稱: 第5批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jiān)測能力建設項目儀器設備采購
1.2 招標編號: 2015-FZSG383-1 下達編號:FJ[GK]201511301367
1.3 招標項目內容:
合同
包 |
貨物名稱 |
數(shù)量 |
預算最高限價
(萬元) |
簡要技
術要求 |
采購單位/聯(lián)系方式 |
采購單位地址 |
一 |
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 |
1臺 |
134 |
詳見招標文件 |
福建省糧食局/0591-22026533 |
福州市 |
二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 |
1臺 |
65 |
三 |
折光儀 |
1臺 |
16 |
四 |
氨基酸分析儀 |
1臺 |
68 |
五 |
氣相色譜儀(ECD、FID、NPD) |
1臺 |
54 |
氣相色譜儀(FID、頂空) |
1臺 |
54 |
氣相色譜儀(ECD、FPD) |
1臺 |
45 |
六 |
離子色譜儀 |
1臺 |
48 |
1.4 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詳見招標文件。
二、 招標文件發(fā)售
2.1發(fā)售時間: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01月06日(公休、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
2.2購買及辦理報名登記方式:(1)直接至我司辦理: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2)異地報名:提供報名費電匯或轉賬憑證、供應商信息(公司名稱、聯(lián)系人、手機、傳真、電郵、公司地址、報名項目名稱及編號)及附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并與項目經辦人確認報名事宜。
2.3 未購買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投標人無資格參加投標。
三、 招標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四、 發(fā)售招標文件地點:福建中實招標有限公司,福州市華林路201號華林大廈(****西方財富酒店正對面)22層2212室。
五、 項目經辦人:胡文姬
六、 聯(lián)系電話:0591-87767689-624 傳真:0591-87845818 E-mail:fjzszb@163.com
七、 投標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標服務,具有投標項目經營范圍的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應商;須提供有效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投標人應當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條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標人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或其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近期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保資金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保資金的應提供證明;
b.參加本項目投標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c. 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投標人提供辦公場所的產地證明材料(屬于自有產權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非自有產權的提供產地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備專業(yè)技術能力:投標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專業(yè)技術人員的社保材料);
(3)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閩檢發(fā)[2014]7號)文件規(guī)定,投標人須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項目業(yè)務發(fā)生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對于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詢結果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投標人,其投標無效。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投標。
所有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必須經年檢有效,且字跡清晰,原件備查。證明材料與資格描述、承諾不一致的,視為資格條件不符合。
八、 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6年01月20日09:30時(北京時間)
九、 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福州市華林路201號華林大廈22層福建中實招標有限公司開標大廳。投標文件由招標代理人的工作人員接收。
十、 標書售價及要求:人民幣50元/本(紙質或電子文檔),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50元特快專遞費,福建中實招標有限公司不對郵寄過程中可能發(fā)生的延誤或丟失負責。
十一、 招標代理機構相關情況
招標代理人:福建中實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華林路201號華林大廈2212
郵編:350003
電話:0591-87767686轉624
傳真:0591-87845818
項目聯(lián)系人:胡文姬
開戶行:交通銀行福州華林支行
開戶名:福建中實招標有限公司
賬 號: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實招標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